放弃继承权要如下材料:
1、申请人的户本、身份证明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放弃继承声明,必须当场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书写并签字;
4、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