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夫妻是无法自动离婚的。夫妻如果决定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一是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二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以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形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由夫妻双方自由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协商,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对离婚协议作出公证。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法院需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只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在诉讼实践中,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超过两年的,则法院一般会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
一、老公出轨死活不肯离婚怎么办
我国只有离婚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法。具体来说,如果申请离婚的话,对方也会同意离婚。此外,在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方面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在夫妇中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按照你和对方协议中的约定进行。提出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离婚,或同意离婚,对子女的抚养或财产分割有不满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财产分割作出判决。因为感情而分居两年了。如果你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判断不可能和好,则判决离婚和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没离婚,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吗
违法
(一)夫妻之间未依法办理离婚后续的,双方的夫妻关系依然存续,不论多长时间,都不得与他人再次结婚。
(二)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需要依法解除后,才可以再次结婚。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一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共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二是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任意一方可到法院起诉离婚。
(三)经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或者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婚姻关系才算解除,才能与他人结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证是证明婚姻状态的有效凭证,但却不是唯一的凭证。因为在上一段婚姻中,除了可以协议离婚外,当事人还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中,获得的就是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一旦生效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就会得到解除,此时并不需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