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房贷属于该方的个人债务,与另外一方无关。如果房屋是婚内购买的,那么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贷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则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贷款的偿还方式。如果双方起诉到法院,则法院一般会将房屋贷款与房屋所有权同时判给一方,同时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折价款。离婚后,房屋贷款成为取得房屋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