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隐名股东承担债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在未出资部分范围承担责任的,名义股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法律依据:_x000D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_x000D_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_x000D_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