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经过公证后离婚应当按照公证书上约定的划分,因为婚前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公证的是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与婚后财产一起,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