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离婚没离成,第二次起诉不一定能直接离。
一、我想起诉离婚怎么办
一般来说,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坚决不离婚,没有虐待、遗弃、严重家庭暴力、同居、重婚等情形的,一般法院不予判决离婚。一般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终止夫妻关系。此时上诉意义不大,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从上诉到判决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这对渴望离婚的一方不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通常要经历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后,法院将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第二次离婚,法院在六个月内不受理以同样理由以同样事实提出的离婚。法院将第二次判决离婚。
二、老公有出轨又不肯离婚怎么办
出轨一方提出离婚,对方无异议,并就子女抚养、财产问题达成协议的,双方可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欺骗方提出离婚,无过错方不同意,欺骗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在第一次诉讼中,即使作弊方承认自己有过错行为,只要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和解案件没有新情况或者法院调解、判决不离婚,出现新问题的,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得再提起离婚诉讼。在第二次起诉中,法院将根据夫妻关系是否缓和,决定是否允许离婚。
三、第二次诉讼一定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不一定判离。
通常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只有一种情况,第二次起诉应当判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