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的适用范围为: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缓期执行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一、死刑缓期执行是否必须要报最高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不需要报最高院核准。
根据相关规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核准权在高级人民法院,而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权在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案件报请死刑复核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判处的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六种法律效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5、限制减刑;
6、终身监禁。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判死刑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情况可以被判处死缓。如果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并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一般情况下,可以判处死缓。
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三、死缓含义是什么
死缓含义是:死缓是一种执行死刑的制度,不必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可以处以死缓。死缓,全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一种执行死刑的制度。是指应当判处死刑但不必立即执行的罪犯,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观察后效。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