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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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_x000D_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_x000D_
第二百三十九条 _x000D_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