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分割如下:
1、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即使结婚多年,只要财产没有转让,赠与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财产仍属于赠与方,不得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以子女名义登记产权的,给子女赠与,与婚姻关系存放期间的另一方无关,离婚时,作为夫妻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父母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都按出资份额分割;
4、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款,房屋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产权登记一方应当赔偿双方婚后共同还款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
5、如果一方以父母的名义以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以一方父母的名义登记,该房屋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根据出资情况计算出偿还出资的债权要求;
6、婚后,偿还房屋的抵押贷款由双方共同支付,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揭金额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