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企业缴纳的主要税费之一,一些人收到了张增值税的发票,但不知道税前的数额是多少,想要重新计算。
增值税已知税后金额税率如何计算税前金额?
税前金额*(1+税率)=税后金额
税前金额=税后金额/(1+税率)
【案例】
嘉诚公司在某市租赁了一办公场所,场地所有人为个人,在与对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时,对方不同意开发票,觉得麻烦,只同意按“税后价”签订合同,也就是说他只认到手的现金为25000元/月,至于其他的发票与税收问题公司自行去处理。
公司在签订该合同时,需要考虑哪些税收?税前金额又是多少?
一、代付税金:
个人出租非住房需要缴纳:5%的增值税、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地域差异)、3%的教育费附加、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12%的房产税、0.1%的印花税、20%的个人所得税
二、税前金额:
假设税前租金为:X
1、应纳增值税=X/(1+5%)×5%
2、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X/(1+5%)×5%×7%
3、应纳教育费附加=X/(1+5%)×5%×3%
4、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X/(1+5%)×5%×2%
5、应纳房产税=X/(1+5%)×12%
6、应纳印花税=X/(1+5%)×0.1%
7、应纳个人所得税=X/(1+5%)×(1-20%)×20%
税后金额=X-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25000元
求得税前租金X=36813.43元
通过以上的案例,我们可以分析得出,企业在签订“税后价格”或“税后金额”合同时,有很大一部分税费是需要考虑的,我们只有换算成税前金额才能正确判断合同签订金额的合理性。
由于具体业务开展的多样性,我们无法将所有业务进行列举,但分析的思路是想通的。通过该案例分析,希望对企业在签订“税后价格”或“税后金额”的合同分析时有所帮助。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企业在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的时候,统一采取按开票金额(不含税)预征1.5%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地域会有差异)。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可以凭纳税凭证到当地地税部门申请核实结算,多退少补。
如果是按1.5%的税率预征个人所得税的话,在代开发票时承担的税费会少一些。
企业合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合并过程中涉及到动产的转移,不动产及土地无形资产的变更,对于其中涉及的增值税问题,由于是企业重组合并,这些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文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
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