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公安立案程序:
1、公安机关需要对有关立案文件进行整理,包括公民报案、个人或单位的指控、举报和自首材料文件。调查结束后,需要移交当地有关人民检察院审查,有关部门对立案文件进行整理分类;
2、有关部门必须公正、客观、认真地审查有关立案材料,并对有关立案材料进行检查调查,检查有关立案材料是否齐全,有关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有关证据材料的及时性;
3、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开始对立案材料进行评估,并根据立案材料的不同情况决定立案是否通过。立案通过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有关法律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材料进行评估,并对职务侵占当事人进行审判量刑。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应当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 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变更为拘留、逮捕的,对原强制措施不再办理解除法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