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医保可以异地报销,但必须要满需以下情况:(一)是经过审批的市外转诊转院诊疗;(二)是职工医保参保人短期和长期异地就诊(外出3个月以上)可选择先在市社保局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选定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并需要在其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三)是异地突发急病就诊;在上三种异地就医报销条件的参保人,要保留好报销所需的所有材料,通过审核即可按异地就医标准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由单位收集确认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后,到参保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