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应注意下列问题:
1、股东依法转让出资的,应在股东名册上加以记载;
2、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出资时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转让出资时要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因为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签订股东协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注意下列问题:
1.首先要审查股东资格。
2.要明确出资额及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3.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及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等问题。
4.明确股东出资责任。
注册公司时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注册资本问题。注册资本不能虚高,承诺了注册资本实缴到位的年限,若不履行则构成违约,需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承担刑事处罚责任。
2.公司名称,由区域+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字号在选取的时候,避开驰名商标以及一些敏感字眼,也不可以用行政区域作为字号。
3.经营范围问。经营项目被工商局划分到许可经营项目里面的,需要办理许可证方可经营。
动产质权设立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动产质权的设立要注意下列问题:
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2.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3.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利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6)对公司财务和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财簿的查阅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查阅权和复制权;
(8)优先认购新股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权利损害救济权利和股东代表诉讼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东出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质,股东之间以相互信任为基础,因此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做了限制性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