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于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好,承包人央求按照约好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支撑,但是约好的利息核算规范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告贷利率的部分外。当事人垫资没有约好,按工程欠款处理。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好,承包人央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