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小型企业拆迁赔偿标准包括企业的经营用房的市场价格的补偿、企业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的补偿、不能移动的设备的损失费用、可以移动的设备的搬迁费用、安装费用、人员遣散安置费用、停工留薪的费用、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订单违约的损失费用、停产停产所造成的预期利润的损失补偿以及其它和拆迁相关的损失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是都匀小型企业拆迁赔偿标准的最终依据,这直接与企业最后能拿到多少赔偿款有密切的联系,关乎到企业今后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影响到企业的资金周转问题,因此,企业主要高度重视拆迁问题,事前做好详细的规划。但是,规划与现实必定会有所出入,拆迁赔偿款具体有多少还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切不可盲目,要根据实际来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