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装类商标转让流程
服装类商标转让流程如下:
1.商标顾问确认双方转让交易意向,拟定、签订《商标转让合同》;
2.转让人办理商标公证;
3.转让申请人准备好所有申请文件。
4.申请人将申请文件提交到商标局,缴纳转让规费;
5.商标局受理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
6.商标局审查通过,公告后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服装类商标转让材料
服装类商标转让材料有: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提供公证处的商标卖方申明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