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合同的债权可以转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转让: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章不得转让。另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章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