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事先告知后七日内下达当事人,对于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一般会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事先告知后七日内下达当事人,对于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一般会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二、行政处罚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有什么区别1.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2.行政处罚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3.由此看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最大的一个区别就在于,前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后者只是起到一个通知作用,如果对行政处罚告知书中的一些内容有异议,是可以拒签并向上申请重新处理。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送达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
2.留置送达。
3.邮寄送达。在此提醒您,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
4.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