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的证件主要如下:
1、证明法人股东资格的文件或者自然人股东的证件;
2、任命董事、监事和经理的文件及上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的书面证明;
4、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公司的住所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
(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