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刑事诉讼管辖法院的方式:基层法院管辖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例外情况除外;中级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以及重刑案件;高级法院管辖全省性重大刑事案件。...查看全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来写的,案由的内容牵涉着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查看全文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的管辖原则,即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但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绝大多数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就是刑事案件被告人,因为是他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2.未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未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被告人必须是共同致害人。不是共同致害人即使被追究刑事责任也...查看全文
确定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方式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_x000D_ 1、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_x000D_ 2、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查看全文
1、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2、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查看全文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民事责任的规定。未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不能成为民事诉讼被告人。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负有赔偿责任的机关、单位。...查看全文
根据《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的管辖原则是以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准。对于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有多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不同法...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 法律依据 为:《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查看全文
交通事故案件的地域管辖规定了基层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范围,而级别管辖则由法院自行决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原则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一审由基层法院受理,终审由中级法院处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只能进...查看全文
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指在刑事诉讼中,受害人对于自身的物质损失而附带提起的赔偿诉讼请求。《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查看全文
该文章的核心内容是关于被羁押的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和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对于被羁押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原告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包括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以及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民...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_x000D_ 1、一般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_x000D_ 2、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都可以管辖;_x000D_ 3、不动产纠纷案件,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查看全文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律关于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到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查看全文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
认证律师刑事辩护、刑事辩护
已服务13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