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更正结婚证上的错误需重新补领结婚证,补领结婚证要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对于属于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予以补正。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婚姻登记,其在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其在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