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
(1)、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不罚款,记3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高速公路行车速度规定如下: 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六十公里; 2、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得高于一百二十公里; 3、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不得高于一百公里; 4、摩托车不得高于八十公里,且不得载人; 5、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