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认购房屋定金合同能否退要看情况:1、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并交纳定金后,就认购协议外条款未能达成一致的,可以要求返还定金;2、购房者与开发商均无法证明是对方原因导致未签订房屋协议的,视为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恢复原状,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