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出轨不算过错方。精神出轨通常表现为通过语言、信件、网络等沟通方式与喜欢的对象或对有良好印象的异性之间的交流。过错标准如下:
1、重婚,有配偶还与别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
3、虐待家庭成员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只是偶尔出轨,不能构成过错方,除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异性同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