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每个区的优惠政策不同,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购房者,首先要满足在开发区工作2年,且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
享受30%优惠的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等。
享受25%优惠的人才包括,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等。
享受20%优惠的包括,落户开发区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符合企业类申请条件的,只有一次优购资格。每个申请优购房的个人只能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夫妻双方均符合购买资格的,限申购一套优购房。
【法律依据】:
《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优购房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三条 政策支持
(一)企业类
1、对新落户的企业,达到申请条件的,经认定后给予优购房实际销售价格30%的折扣奖励。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到1亿美元、3亿元到5亿元人民币的企业,给予5套;注册资本1亿美元及以上、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给予10套。
2、对已落户的企业,达到申请条件的,经认定后给予优购房实际销售价格30%的折扣奖励。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人民币,且亩均税收6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给予5套;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人民币,且亩均税收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给予10套。
3、对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的企业,经认定后给予优购房实际销售价格30%的折扣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套。
4、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企业须按所获得优购房的数量及时确定购买名单,组织协调企业高管和技术骨干进行购买,逾期未购买的,不再享受奖励政策
5、引进特别重大项目享受优购房奖励政策的,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