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我国税收体系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被视为主体税种。其中,增值税是我国税收收入占比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税种之一,由于涵盖了各类商品和服务,因此其征收规模也相对较大。其次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这两个税种共同构成了我国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所得税主要通过对企业利润的征税来实现,而个人所得税则根据个人应纳税所得额逐级计算征税额。除此之外,我国还有许多其他税种,如房产税、资源税、环保税等,这些税种的征收主要基于特定的目的和需求。总体而言,我国税收体系优化和完善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空间。未来,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强税收监管力度,改进税收征收机制,以更好地支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