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