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可以不用变更。卖房的话和房子里面落户口的所有人没有关系,只需要产权人和产权人配偶到场签字就可以。至于房子的户口问题,是没有强制性的,但是买方肯定都是不希望自己买的房子里面有其他人的户口,特别是学区房。所以,卖房子,户口肯定是要迁走的。如果实在迁不走,又想卖房,只能在卖房之前和买方协商好,只要买方同意,就没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