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是否有权进行刑事拘留?

律师回答

关于检察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吗的法律问题,

一、检察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可以作出刑事拘留的,符合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但是刑事拘留的执行权仅仅属于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其他行使公安机关职权的机关。

对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检察院作出的拘留决定,应当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1.有权决定拘留;

2.对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

A.应当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B.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百条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串供或者干扰证人作证,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证人、举报人、控告人及其他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二、人民检察院与留置措施衔接的拘留期限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拘留意味着涉嫌了刑事犯罪,公安为了便于侦查,就进行刑事拘留。一般刑拘是三天,不过可以延长到7天,如果情节严重或者结伙、流窜作案的,最长可以刑拘30天。刑拘期满后可以提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相关内容: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一、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逮捕、侦查的期限

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审查起诉: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四、法院一审: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不包括补充侦查和改变管辖)

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二百零五条 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五、法院二审:

一般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二百四十三条 二审审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因此一般是7个月左右,最长近16个月(也许更长)。

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拘留、逮捕、一审以及二审等的期限规定,我们计算出从拘留到判刑一般是7个月左右,而最长可以近16个月(也许更长)。希望优律师整理的文章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不妨来电咨询一下我们优律师网站的在线律师。

检察院可以作出刑事拘留吗

关于检察院可以作出刑事拘留吗的法律问题,

一、检察院可以作出刑事拘留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可以作出刑事拘留的,符合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但是刑事拘留的执行权仅仅属于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其他行使公安机关职权的机关。

对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检察院作出的拘留决定,应当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1.有权决定拘留;

2.对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

A.应当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B.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百条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串供或者干扰证人作证,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证人、举报人、控告人及其他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二、人民检察院与留置措施衔接的拘留期限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拘留意味着涉嫌了刑事犯罪,公安为了便于侦查,就进行刑事拘留。一般刑拘是三天,不过可以延长到7天,如果情节严重或者结伙、流窜作案的,最长可以刑拘30天。刑拘期满后可以提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相关内容: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一、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逮捕、侦查的期限

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审查起诉: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四、法院一审: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不包括补充侦查和改变管辖)

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二百零五条 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五、法院二审:

一般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二百四十三条 二审审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因此一般是7个月左右,最长近16个月(也许更长)。

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拘留、逮捕、一审以及二审等的期限规定,我们计算出从拘留到判刑一般是7个月左右,而最长可以近16个月(也许更长)。希望优律师整理的文章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不妨来电咨询一下我们优律师网站的在线律师。

人民检察院可以刑事拘留吗

关于人民检察院可以刑事拘留吗的法律问题,

一、人民检察院可以刑事拘留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可以作出刑事拘留的,符合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但是刑事拘留的执行权仅仅属于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其他行使公安机关职权的机关。

对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检察院作出的拘留决定,应当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1.有权决定拘留;

2.对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

A.应当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B.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百条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串供或者干扰证人作证,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证人、举报人、控告人及其他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二、人民检察院与留置措施衔接的拘留期限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拘留意味着涉嫌了刑事犯罪,公安为了便于侦查,就进行刑事拘留。一般刑拘是三天,不过可以延长到7天,如果情节严重或者结伙、流窜作案的,最长可以刑拘30天。刑拘期满后可以提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后果有哪些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专门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刑事拘留来说,针对的对象一般是重大嫌疑分子和现行犯。对于被采取刑事拘留后的行为人来说,会面临哪些后果?优律师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刑事拘留后果有哪些?

都已经刑事拘留了,接下来就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逮捕,一个是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接下来,公安机关开始侦查,之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法院进行审判。当然,如果危害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在侦查阶段就可能撤销案件,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宣判无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对于需要采取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来说,在执行刑事拘留期间,需要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刑事拘留的行为人,需要了解执行刑事拘留需要遵守哪些义务和享有哪些权利。具体内容可以咨询优律师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检察院可以直接刑事拘留吗

关于检察院可以直接刑事拘留吗的法律问题,

一、检察院可以直接刑事拘留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可以作出刑事拘留的,符合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但是刑事拘留的执行权仅仅属于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其他行使公安机关职权的机关。

对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检察院作出的拘留决定,应当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1.有权决定拘留;

2.对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

A.应当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B.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百条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串供或者干扰证人作证,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证人、举报人、控告人及其他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二、人民检察院与留置措施衔接的拘留期限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拘留意味着涉嫌了刑事犯罪,公安为了便于侦查,就进行刑事拘留。一般刑拘是三天,不过可以延长到7天,如果情节严重或者结伙、流窜作案的,最长可以刑拘30天。刑拘期满后可以提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相关内容: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一、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逮捕、侦查的期限

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审查起诉: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四、法院一审: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不包括补充侦查和改变管辖)

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二百零五条 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五、法院二审:

一般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二百四十三条 二审审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因此一般是7个月左右,最长近16个月(也许更长)。

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拘留、逮捕、一审以及二审等的期限规定,我们计算出从拘留到判刑一般是7个月左右,而最长可以近16个月(也许更长)。希望优律师整理的文章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不妨来电咨询一下我们优律师网站的在线律师。

检察院可以决定刑事拘留吗

关于检察院可以决定刑事拘留吗的法律问题,

一、检察院可以决定刑事拘留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可以作出刑事拘留的,符合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但是刑事拘留的执行权仅仅属于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其他行使公安机关职权的机关。

对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检察院作出的拘留决定,应当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1.有权决定拘留;

2.对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

A.应当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B.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百条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串供或者干扰证人作证,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证人、举报人、控告人及其他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二、人民检察院与留置措施衔接的拘留期限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拘留意味着涉嫌了刑事犯罪,公安为了便于侦查,就进行刑事拘留。一般刑拘是三天,不过可以延长到7天,如果情节严重或者结伙、流窜作案的,最长可以刑拘30天。刑拘期满后可以提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相关内容: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一、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

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逮捕、侦查的期限

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审查起诉: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四、法院一审:

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不包括补充侦查和改变管辖)

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二百零五条 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五、法院二审:

一般1.5个月,最长2.5个月。

  第二百四十三条 二审审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因此一般是7个月左右,最长近16个月(也许更长)。

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拘留、逮捕、一审以及二审等的期限规定,我们计算出从拘留到判刑一般是7个月左右,而最长可以近16个月(也许更长)。希望优律师整理的文章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不妨来电咨询一下我们优律师网站的在线律师。

检察院可不可以刑事拘留

关于检察院可不可以刑事拘留的法律问题,

一、检察院可不可以刑事拘留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可以作出刑事拘留的,符合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但是刑事拘留的执行权仅仅属于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其他行使公安机关职权的机关。

对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检察院作出的拘留决定,应当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1.有权决定拘留;

2.对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

A.应当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B.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百条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串供或者干扰证人作证,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证人、举报人、控告人及其他人员实施打击报复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二、人民检察院与留置措施衔接的拘留期限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拘留意味着涉嫌了刑事犯罪,公安为了便于侦查,就进行刑事拘留。一般刑拘是三天,不过可以延长到7天,如果情节严重或者结伙、流窜作案的,最长可以刑拘30天。刑拘期满后可以提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在7天内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检察院是否有权对刑事案件进行拘留?

关于检察院可不可以刑事拘留的法律问题, 一、检察院可不可以刑事拘留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可以作出刑事拘留的,符合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但是刑事拘留的执行权仅仅属于公安机关...查看全文

检察院是否有权决定刑事拘留?

关于检察院可以决定刑事拘留吗的法律问题, 一、检察院可以决定刑事拘留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可以作出刑事拘留的,符合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但是刑事拘留的执行权仅仅属于公安...查看全文

刑事拘留要经过检察机关吗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在拘留或者决定拘留时是不需要经过检察院的。只有在拘留后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在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的,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查看全文

刑事拘留要经过检察机关吗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拘留或者决定拘留时是不需要经过检察院的。只有在拘留后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在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的,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查看全文

刑事拘留要经过检察机关吗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在拘留或者决定拘留时是不需要经过检察院的。只有在拘留后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在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的,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法律依据:_x000D_ 《刑事诉讼法...查看全文

检察机关能否对刑事案进行抗诉?

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有权提出抗诉,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本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进行复核。抗诉需通过原审法院提出抗诉书,并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级检察院可撤回抗诉,通知下级检察院。...查看全文

检察院刑事拘留是否有案底

被刑事拘留不需要得到检察院批捕。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若是拘留后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检察院批捕还需要进一步审查。一...查看全文

检察院是否有权作出刑事拘留决定?

关于检察院可以作出刑事拘留吗的法律问题, 一、检察院可以作出刑事拘留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可以作出刑事拘留的,符合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但是刑事拘留的执行权仅仅属于公安...查看全文

检察院是否有权进行缓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6条和《刑法》第72条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认罪认罚,检察院有权提出量刑建议,其中包括是否适用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符合一系列条件,如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和检察刑事拘留的条件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和检察刑事拘留的条件:_x000D_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_x000D_ 2.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_x000D_ 3.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_...查看全文

刑事拘留多少天检察院进行逮捕

一、刑事拘留多久申请逮捕 1、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从拘留到逮捕,有不同的时间规定: (1)如果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向检察院提请,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检察院要在7日内决定是否逮捕; (2)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查看全文

检察院是否批准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的逮捕程序和时间限制,以及人民检察院对逮捕的审查批准程序。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同时,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是否有权对信访人进行拘留?

公安机关在信访问题上的拘留行为应根据规定进行,如违反规定上访、破坏工作秩序等属违法情况,拘留是合法的。但若公安机关无合法事实和依据而拘留信访人员以维稳,属违法行为,可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是否有权对民事纠纷案件进行拘留?

法院是唯一能够介入民事债务纠纷案件并通过审理判决解决纠纷的公权力机关。在民事案件中,一般不会采取拘留措施,除非在审理或执行过程中存在妨碍行为,拘留时间不超过15日。而公安机关则主要介入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查看全文

治安大队是否有权进行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治安大队没有刑事拘留权力,也没有行政处罚法的权力。如果治安大队处理治安案件,经过公安局局长批准后,才能实施对违法者进行行政拘留。 治安大队有权拘留吗,最多拘留多久 治安大队是公安局的一个部门,可以报公安局领导...查看全文

检察院有权直接刑事拘留吗?

关于检察院可以直接刑事拘留吗的法律问题, 一、检察院可以直接刑事拘留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可以作出刑事拘留的,符合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但是刑事拘留的执行权仅仅属于公安...查看全文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的程序

公安机关上门抓人可能是传唤、逮捕,而非一定是刑事拘留。拘留时应出示证明并在24小时内讯问,若无需拘留则应立即释放。可刑拘的情形包括:身份不明、正在实施或准备犯罪、可能毁证、逃跑、多次作案、有目击证人、发现犯罪证据。...查看全文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是否有关联?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不同,行政拘留不构成犯罪,处罚较轻;而刑事拘留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根据《刑事拘留》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可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先行拘留,如预备犯罪、被目击犯罪、发现犯罪证据、企图逃跑或自杀、有毁灭证据可能、身份不明...查看全文

是否需要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拘留?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紧急情况下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需要检察院批准,但执行逮捕需要检察院批准。...查看全文

检察机关是否属于行政机关?

本文介绍了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区别以及中国的法律监督体系。检察院是一个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等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而公安部门则是行政机关,负责维护社会...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