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护照跟签证的区别
护照与签证是两个不同概念,但护照与签证又不可分割。持有护照者只有在护照上办妥签证,才能达到能够出入境的目的。也就是说没有护照,公民则不能申领签证;没有签证,持照者不能被允许进入一国国境(免办签证的除外)。人们常把护照与签证并提,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即因为签证一般就签在护照上,签证同护照一般都是相对应的,即对外交护照的持有者签发公务签证等等。但也有例外,如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务护照持有者签发外交签证或反之等等。特殊情况下护照与签证是可以分离的。另纸签证是护照与签证分离的形式,但签证仍未能完全摆脱与护照的依存关系,在做另纸签证时,在签证下方还要注明"本签证须与某号护照同时使用。
护照:是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有以出入国境和国外旅行、居住的身份证明与国籍证明。持照人享有护照颁发国的外交保护。护照是一种官方的证明文件,一般由主权国家颁发,不是主权国家原则是不能颁发护照。我国颁发护照的机关是外交部和公安部及其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公安部门。
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或外国人出入经过其国境的许可证明,和护照同时使用。只有护照而没有签证,除有特殊规定或协议以外,一般是不能离开本国国境和前往他国的。签证一般做在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证件上。有的发另纸签证,但该签证必须与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证件同时使用。各国的签证机关,在国外,是本国驻外国的大使馆、领事馆:在国内是移民部门或出入境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