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导致租赁合同终止的事由判断标准:1、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双方均无续订意愿;2、合同不存在相对方。即承租人与出租人混同的;3、可以导致租赁合同终止的事由的其他判断标准。
导致租赁合同终止的事由判断
导致租赁合同终止的事由有:
(一)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一般而言,合同期满当然应当终止,双方之间合同关系即告消灭,承租人自然应当返还租赁物而不得继续对租赁物使用、收益,这是承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不必出租人特别请求或主张。
(二)当事人解除。租赁合同期限虽未届满,但出现法定或约定情事,而由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解除合同的,租赁合同也因此而消灭。
(三)租赁物灭失、毁损,也会自然导致租赁合同终止。
租赁合同终止的事由有什么
租赁合同终止的事由有:1.双方协商解除的;2.租期届满的;3.承租人不依约进行使用收益的;4.承租人经催告仍逾期支付租金的;5.承租人擅自转租的;6.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7.租赁物有质量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
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包括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以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特殊终止事由
赠与合同的特殊终止事由有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此时赠与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终止合同的事由是什么
终止合同的法定事由分别有以下几种: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