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更换新护照须在旧护照有效期到期前半年内办理。
2、按照规定,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
2)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
4)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