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撤销商标复审提出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复审决定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五条_x000D_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复审决定生效。_x000D_
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