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夫妻财产的情形有:
1.就已有的存款进行转移;
2.婚内取得的收入不存在以夫妻名义开的存折下;
3.未经过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5.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就无偿转让或者赠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婚内财产转移给父母是否可以追回
婚内财产转移给父母,如果该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或者是属于另一方个人所有的,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的,可以追回。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转移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一年还能起诉对方吗
男女双方离婚后,夫妻关系即为解除,无法就身份关系再次提起诉讼,但是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有争议时,协商不成,是可以提起诉讼的。或者一方发现另一方婚内存在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仍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离婚后有以下情形可以提起诉讼: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的约定;
3.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
4.离婚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或请求增加抚养费;
5.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与人同居或者有私生子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离婚期间变卖财产该怎样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在离婚之前搜集证据、进行财产保全是非常关键的维权手段。通常最好维权方式就是在离婚诉讼前就把相关证据搜集好,尤其是财产方面的证据。财产证据收集好了,就防止了对方当事人再隐瞒财产。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案件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那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呢?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以上的九种情况,就是离婚是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在现实中,由于当事人转移财产的时候,由于时间急迫,如果一旦发现这种情况,需要采取措施以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