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办理条件
1.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本市户籍的境内居民,有意来锡发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
(1)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4)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2.申请“直接落户”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被我市市区用人单位录用并缴纳社保的下述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
(1)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4)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5)具有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
(6)具有大专学历,年龄超过35周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
(7)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
(8)具有中专学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1)申请人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录入个人资料并签署承诺书;
(2)申请人在选择户口迁入地时,按照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投靠直系亲属、市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顺序确定;
(3)经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对通过后,申请人持身份证至就近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通过第三代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落户联系单;
(4)持落户联系单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申请直接落户
(1)申请人所在单位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提交户口转入申请,录入申请人资料并签署承诺书;
(2)申请人在选择户口迁入地时,按照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投靠直系亲属、单位集体户、区(街道)集体户、市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顺序确定;
(3)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对通过后,申请人可至就近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通过第三代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落户联系单》;
(4)申请人持《落户联系单》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申请材料
申请户口迁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以下资料根据申请依据提供:
2.毕业证书(国(境)外留学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以学历为申请依据的须提供);
3.职称证书和评审认定文件(以职称为申请依据的须提供);
4.职业资格证书(以职业资格为申请依据的须提供);
5.录取通知书或调动审批表(区属事业单位录用的进编人员须提供)。
【法律依据】:
《无锡市高校毕业生引进落户实施办法》 办理条件
一、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本市户籍的境内居民,有意来锡发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
(一)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三)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四)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申请“直接落户”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被我市市区用人单位录用并缴纳社保的下述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
(一)海外留学归国、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四)具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
(五)具有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
(六)具有大专学历,年龄超过35周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
(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
(八)具有中专学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
办理流程
一、申请“先落户、后就业”
(一)申请人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录入个人资料并签署承诺书;
(二)申请人在选择户口迁入地时,按照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投靠直系亲属、市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顺序确定;
(三)经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对通过后,申请人持身份证至就近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通过第三代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落户联系单;
(四)持落户联系单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申请直接落户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提交户口转入申请,录入申请人资料并签署承诺书;
(二)申请人在选择户口迁入地时,按照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宅房、投靠直系亲属、单位集体户、区(街道)集体户、市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的顺序确定;
(三)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核对通过后,申请人可至就近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通过第三代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落户联系单》;
(四)申请人持《落户联系单》按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申请材料
申请户口迁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一)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以下资料根据申请依据提供:
(二)毕业证书(国(境)外留学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以学历为申请依据的须提供);
(三)职称证书和评审认定文件(以职称为申请依据的须提供);
(四)职业资格证书(以职业资格为申请依据的须提供);
(五)录取通知书或调动审批表(区属事业单位录用的进编人员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