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只有赠与人签字是无效的。对赠与合同来说,赠与的生效还需要满足法定是条件。对动产来说,赠与物的交付就是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不动产的赠与则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同时,基于不动产赠与的特殊性,未办理房屋过户也并不意味着合同必然不生效。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经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有效,但应当补办过户手续。
一、婚内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
1、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鉴于夫妻既是赠与人,又是受赠人的法定代理人这一双重身份,要求未成年子女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或作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法官只要查明夫妻赠与意思表示真实、明确,即可以认定夫妻赠与房产给未成年子女的离婚协议相关内容成立且合法有效。至于赠与的房产是否办理过户手续,在判定赠与合同效力时在所不问。为防止离婚后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夫妻一方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建议离婚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后立即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手续。
2、夫妻双方将房产赠与他人包括成年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如父母、兄弟姐妹,只要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即成立且生效。至于受赠人是否占有、使用房屋、是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属于判断赠与合同效力应考虑的因素。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建议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后应立即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手续,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3、婚内夫妻一方将属于个人婚前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赠与合同即成立并生效。至于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但受赠人只享有债权,并未取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在赠与人反悔时,受赠人可诉请赠与人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4、夫妻一方将房产赠与他人的赠与合同效力,既要考察赠与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法律性质,也要考察夫妻另一方的赠与意思表示或其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当赠与房产属于赠与房产的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不需要夫妻另一方的同意,赠与合同即成立且生效。当赠与房产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且赠与行为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事后又不追认的,即属于夫妻单方擅自赠与共同共有房产的赠与合同效力问题。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二、赠与财产需要什么手续
赠与财产需要的手续有:
1、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如果是动产赠与,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如果是房地产赠与,需要办理法律登记手续才能取得财产所有权;
3、在没办理房屋转让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使赠与无效;
4、按照法律相关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