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签订买车合同时,需明确预订汽车品牌、汽车标识号码、汽车代码等汽车本身应有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最后,盖章时确认销售方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二条_x000D_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_x000D_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_x000D_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_x000D_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_x000D_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_x000D_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_x000D_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