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拖欠工资不给的情况下,首先可以及时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和相应的社保以及经济补偿金。如果对仲裁仍然不服,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
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