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件及按标的比例收费标准
(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1.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1000—5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000—5000元/件;
(3)一审阶段:1000—10000元/件。
2.经济类犯罪、共同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000—10000元/件;
(3)一审阶段:1500—15000元/件。
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
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6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00,000元以下免收;
100,001至1,000,000元1—5%;
1,000,001至5,000,000元0.5—3%;
5,000,001至10,000,000元0.3—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
50,000,000以上部分0.1—1%。
(三)代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五)上述各项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
未曾代理一审,直接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参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曾经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的按一审标准50%收取。
二、可风险代理的民事案件政府指导价标准
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协议约定标的额的30%。
三、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计时收费为100—2000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