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老板跑路后,想要追回损失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来解决,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解决。具体内容是:
1、对方不退相关费用的,一般是民事纠纷,协商不成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2、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处理,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一、卖家未经同意召回包裹处罚是怎样的
卖家未经同意召回包裹的,买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与经营者协商沟通,了解对方召回包裹的原因是什么,该行为给买家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补偿。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专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群众性组织。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后,在与经营者协商得不到解决时,可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这种方式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就争议的解决方式达成仲裁协议,将案件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是解决消费争议的司法手段。
二、退款只退一半怎么办
如因产品的问题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时,经营者只退还一半价款的,消费者可先与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消费者权益受到的损害后的维权途径,自动与商家协商。当发现购买的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调解处理的,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三、培训班管理不到位找什么部门投诉
投诉培训机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