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
(1)撤回主体。应当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撤回主体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
(2)撤回申请须出于自愿。
一、哪些情况视为专利复审申请的撤回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2、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二、行政复议可以撤销吗
一、行政复议是否能撤销分不同情况:
1、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行政行为进行审理。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确认判决。”
三、债权申报后是否可以撤回
人民法院认为破产申请需要更正、补充的,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逾期未予更正、补充的,视为撤回申请。对于破产申请的撤回的探讨,笔者拟结合民事诉讼法中的撤诉来加以讨论。
法院认为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
1、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尚未宣告企业破产,尚未处置企业财产;
2、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申请人撤回申请;
3、撤回申请没有损害公共利益和个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