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建房。这是建立在你括号内的文字基础上的!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拆旧建新。看以下:
1、你在老宅基地上进行建房,如果老宅基地上的旧房准备拆除,或者拆除不久,则属于拆旧建新,其他情况不属于拆旧建新。
2、拆旧建新是国家实行“一户一宅”政策的措施,即新建房屋后,拆除原有旧房,或者拆除旧房后,建设新的房屋。其次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户只有一处宅基地,至于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建多少间房子,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使用权人可以自行决定。
一、政府拆迁农村房子怎么补偿
政府拆迁农村房子怎么补偿?具体如下:
1、政府拆迁农村房子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2、政府拆迁农村房子补偿标准。
(1)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按以下国家标准确定
砖混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400元,二级每平方米380元,三级每平方米360元;
砖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60元,二级每平方米240元;
砖土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00元,二级每平方米180元;
简易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50元,二级每平方米30元;
农村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二层及及以上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2)各结构房屋折旧率按以下标准扣减
5年以内(含5年)房屋折旧率为0%;
5年以上(不含5年)至10年(含10年)房屋折旧率为5%;
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屋折旧率为10%;
3、政府拆迁农村房子补偿计算标准:
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为(房屋重置结合成新价+同地区新建商品房每平占用面积的土地基价+价格补贴)*房屋面积。
4、政府拆迁农村房子补偿的类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计算公式: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重新划拨宅基地、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等方式补偿。
5、政府拆迁农村房子补偿安置权益是否可以继承:
(1)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时尚未死亡,而是在签订了补偿协议以后死亡的,则情况有所不同,双方虽签订了协议,协议也真实有效,但其效力是一种债的效力,在进行权属登记前,因补偿所得的房屋尚未取得物权的效力;但是按原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显然又不可能,因为原产权人已不能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
(2)原房屋所有权人在实施拆迁前已死亡的,因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灭失,所有权也不复存在;按民法典规定,继承已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此时应先由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由继承人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再凭该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6、政府拆迁农村房子特别情况的处理:
(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二、分户以后可以分宅基地吗
从正常情况来看,一户变成两户或多户后,确实可申请新的宅基地了,但有些家庭是存在特殊情况的。虽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建新未拆旧等多种原因,很多家庭都存在“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准等问题。
众所周知,目前各地在加紧进行宅基地确权工作,对于宅基地面积超标准这种情况该如何确权,国家也是给出了指导意见。国家印发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宅基地面积超标准的会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中注明,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由上可知,对于超占宅基地面积的情况在分户时会作出处理的。
因为分家的时候,往往会进行分家析产,对于共同拥有的房屋等财产进行分配,如果原有宅基地面积够住了,满足分户需要,那分户后自然就不能再申请新宅基地了。所以,分户后不一定能申请新宅基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