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走了宅基地还可以使用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国农村宅基地是给集体成员建设住宅的集体用地,以家庭户为单位,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家庭户中个人户口的迁出不影响该家庭对宅基地的使用,如果是户主迁出,可以变更宅基地证上的户主姓名。如果是全家的户口都迁出,则保留地上房屋的使用权,但是之后不能再翻修房屋建设,等房屋自然的失去居住价值以后,再有集体收回该处宅基地。
结婚迁走户口还可以迁回来吗
需要理由才能迁回来。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以上所指的证明是指:〈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 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7〉劳改、劳教人员注销户口,持逮捕机关、劳动教养机关出具的证明;〈8〉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 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9〉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10〉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11〉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2〉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3〉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14〉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15〉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16〉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17〉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18〉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此外,十六周岁以上者,在本市(市辖区)、本县范围内迁移的,应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提交一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跨市(市辖区)、县范围迁移的,须提交二张大头照
户口迁走了户籍变不变
是会变的。户籍地址会随着当事人的户口的迁移而改变,当事人的户籍地址,应以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具体地址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领了结婚证户口是不是自动迁走了
不是。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后,户口并不能自动迁走的。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1、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走,可以由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2、《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