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3000元至1万元、3万元至10万元、50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数额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前款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