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住这么多。您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
一、开发商五证不全如何退房?
1、到当地住建局网站或者实地查询了解楼盘预售证办理情况。
2、确定未办理的情况下,到售楼处要求开发商公示五证。
3、开发商未能公示,可要求退还放款。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4、开发商拒绝退还房款的情况下,可以法律途径维权。
开放商的五证即: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该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经过的程序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建委负责开工审批等项工作。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证的主管机关是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室,证书由市开发办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综上所述,五证中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房天下提醒您,买房前一定要看好开发商的五证,以防后期退房麻烦。
二、房屋预售条件的新政策
1、依照法律的规定和政策,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五证才可以。五证具体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县市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颁发。商品房预售要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是开发商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凭证。
2、商品房预售要具备拥有这五证才能表明开发商具备了基本的开发商品房的基础,合法拥有了开发建设商品房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这五证是开发商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这五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这五证同时也是用以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