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取保候审的适用性

律师回答
摘要: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是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对整个社会形成严重威胁。聚众斗殴的行为主要指出于私仇、争霸或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人数至少不得少于3人。这种犯罪行为常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暴力相互搏斗,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
聚众斗殴申请取保候审是可以的,但是具体是否会采取取保候审要看是否符合条件。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所谓“组织”,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将分散的人员安排起来使之成为某一特定的集团或群体。具体到本罪,只有运用言语等煽动和纠集多人去斗殴,并且负责组织的人数在3人以上,才能认定组织作用。所谓“策划”,是指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计划方案、进行部署安排。具体到本罪,策划作用是对聚众斗殴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安排,制定具体的行动时间、地点、方案等。这种部署、计划安排即使最终没有完全被实行也不影响策划者的策划行为性质的成立。所谓“指挥”,是指指使、命令、全面的调度。具体到本罪,指挥作用主要是指发号施令,命令、分配人员参加斗殴等。而且这种“指挥”也必须是全局性的,在斗殴过程中具体的参与人员临时性的分配打击对象或教唆他人采取某种打击方式等行为,一般不认定为“指挥”行为。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
延伸阅读
结语:聚众斗殴罪的性质严重,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威胁。在判断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时,需要考虑被告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前提是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聚众斗殴罪涉及组织、策划和指挥等行为,具体要求是有目的、有计划地将人员安排起来形成特定的集团或群体,并对斗殴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安排。聚众斗殴罪的特点是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它不仅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更是对法纪和社会公德的公然藐视和破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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