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庭上,一般只允许和案件有关的证人和代理律师原被告当事人发言,如果当事人家人在此列可以发言,如果只是在庭下观看,那就不能发言,要保持法庭肃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三十七条 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顺序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