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申请中的经济困难如何认定对于法律援助的对象的认定,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申请人经济困难:
(一)申请人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符合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申请事项的对方当事人是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人的个人收入符合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三)申请人持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认为真实有效的。
因此,符合前述三种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申请人就能够被认定为经济困难人员。
法律援助受援人的义务和责任
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并将决定书及具体承办援助事项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通知受援人,由法律援助承办人员与法律援助机构、受援人三方共同签订“法律援助协议”,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受援人的主要义务是:
(1)遵守法律规定,按法律援助协议的规定和法律援助承办人员进行必要的合作。
(2)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取较大利益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支付服务费用。
对以欺骗方式获得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撤销其受援资格,并责令其支付已获得服务的全部费用。
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