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担保期限约定超过两年之后怎么处理
1.对于保证期间能否超过两年,没有规定,但是实践中可以超过二年。约定的保证期间可以超过二年,并且超过二年不意味排除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两年,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3.如果保证期间是十年,到第五年主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但保证期间并未过,试问保证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只要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即使还在保证期间,保证人可以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