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首先要明确办理的地点,是要去比较正规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要记得带起身份证,2张个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上缴体检费,填好个人的信息,进行一系列的体检。倘若健康结果合格,就会颁发相应的健康证,如果不合格就反之。如果通过了要经过一系列的卫生健康培训, 就可以带着自己的照片去卫生局办理健康证明。
【法律依据】: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 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
第十四条 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者签发健康合格证明。对不合格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原始材料同时交受检查单位或规定的存档单位存档。